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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X年度软件系统销售合同

202X年度软件系统销售合同

甲方(销售方):
名称:
地址:
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__

乙方(购买方):
名称:
地址:
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__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软件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,以资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 软件系统内容

1.1 软件系统名称:
1.2 软件系统版本:

1.3 软件系统功能模块:
1.4 软件系统许可类型:
(如:永久许可、年度许可等)
1.5 软件系统介质及交付物:__(如:安装程序、授权文件、技术文档等)

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

2.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(大写:)。该价款已包含软件系统许可费、标准技术文档费、税费及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前的运输、包装等一切费用。
2.2 支付方式:
2.2.1 本合同签订后_个工作日内,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%,即人民币_元。

2.2.2 甲方完成软件系统安装、调试并经乙方初步验收合格后_个工作日内,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%,即人民币_元。

2.2.3 剩余合同总价款的_%,即人民币元,作为质量保证金,于软件系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_个月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,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。

2.3 甲方收款前应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第三条 交付、安装与验收

3.1 交付时间:甲方应于收到本合同第二条第2.2.1款约定的款项后_个工作日内,将软件系统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。
3.2 安装调试:甲方应于软件系统交付后
个工作日内,派遣技术人员至乙方指定地点完成软件系统的安装、调试工作,并使软件系统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运行要求。
3.3 验收:
3.3.1 初步验收:安装调试完成后
_个工作日内,双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初步验收。初步验收合格后,双方签署《初步验收报告》。

3.3.2 最终验收:初步验收合格后,进入为期__日的试运行期。试运行期满,软件系统运行稳定、符合约定要求的,双方签署《最终验收报告》。

3.3.3 若验收不合格,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进行修正、调整,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标准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
第四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

4.1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系统系合法拥有知识产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,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。
4.2 本合同项下软件系统的知识产权(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、专利权、商标权等)仍归甲方或相关权利人所有。乙方仅获得本合同约定的软件系统使用权。
4.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对软件系统进行复制、修改、反编译、反汇编、出租、出借、再许可或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目的。
4.4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技术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。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此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。

第五条 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

5.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_个月的免费质量保证期。质保期内,对于因软件系统本身质量缺陷导致的问题,甲方提供免费修复服务。
5.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自软件系统交付之日起为期
_个月的免费基础技术支持服务,服务内容包括电话/在线咨询、远程故障诊断等。
5.3 免费服务期届满后,乙方如需甲方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,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维护服务协议。

第六条 违约责任

6.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、安装调试或完成验收,每逾期一日,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日的,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。
6.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,每逾期一日,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
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
6.3 甲方提供的软件系统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权利瑕疵,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,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款项,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6.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,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
第七条 免责条款

7.1 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火灾、战争、政策变化等)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,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提供相关证明,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。
7.2 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、网络服务提供商原因等非双方过错导致的履行障碍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
第八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九条 其他约定

9.1 本合同一式_份,甲乙双方各执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9.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(或合同专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9.3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9.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,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(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、传真)送达以下地址。一方变更地址的,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,否则按原地址发送即视为有效送达。
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_年_日
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_年_日

附件:

  1. 软件系统功能与技术规格说明
  2. 售后服务承诺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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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18 14:14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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